「本文来历:颍州晚报」
阜阳市颍州区一男人离婚后竟由于拖欠孩子的奶粉钱
被奶粉店告上了法庭
奶粉店老板说
就算离婚
也得把奶粉钱给了
女方联络不上
男方却称:
大女儿不是自己的
只愿付小女儿的消费……
终究法院会怎么判定呢?
赊账买奶粉、尿不湿
90后张林(化名)终年在外打工,在家人的敦促下,与同龄女后代梅(化名)结了婚。婚后,孙梅先后生下了大女儿盼盼(化名)、小女儿笑笑(化名)。因夫妻俩没有安稳的作业,日子过得并不宽余。面临两个女儿的日子开支,张林犯了愁。就在这时,他遇上了好意的老板管某某,管某某说:“俩孩子的奶粉和尿不湿能够先赊账,等有钱了再还。”本来,夫妻俩离婚了,孙梅带着两个女儿回了娘家,张林外出打工。管某某联络上了张林,索要孩子的奶粉钱。成果,张林说,找孩子的妈妈要,就挂了电话。
管某某一向没找到孙梅
莫非这2.5万元奶粉钱
就打水漂了?
判定
签字赊账的爸爸付钱
管某某肠子都悔青了,懊悔最初为了撮合顾客赊账给他们。越想越气,管某某来到法院,期望法令来主持公道。由于没有孙梅的详细联络方式,只将张林一个人列为了被告。2020年3月,颍州法院一审开庭审理该案。由于疫情原因,在外地打工的张林缺席。法官以为,奶粉店为张林供给货品后,张林未及时付清货款,并签名予以认可,足以证明两边的债权债款联系现实存在,张林依法应当予以归还。故判定张林付出货款2.5万元。张林对此判定表明不服,他以为,案子是生意合同纠纷,但归根到底归于离婚后一起债款的处理,法院应自动追加孙梅为第三人参与诉讼,两个人一起承当这笔债款。
所以
张林提出了上诉
近来
市中院二审开庭
张林向法官泣诉道,之所以离婚,是由于孙梅对他不忠,婚前和其他男人有染。他还称,大女儿盼盼压根就不是自己的,这笔钱说啥都不应该有他来出。张林供给了一份离婚协议,证明了他所说的皆属现实。协议上载明,盼盼非张林和孙梅婚生子女,离婚后,由孙梅单独抚育。张林说,这2.5万元奶粉钱,他只愿意承当小女儿消费的9000元,其他1.6万元应由孙梅来承当。
法官以为,奶粉店老板管某某建议他的权力没有问题,在两张欠款单据上,只要张林的签名,并没有孙梅的签名,所以,可视为张林对这笔奶粉钱的认可,就应该承当相应的债款。至于他有其他诉求,能够另行向孙梅建议。
综上
二审保持了原判
驳回了张林的上诉恳求
对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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颍州晚报记者:楚楠楠修改:吕艳萍